『ecity手機網站平台』專案合約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提供ecity手機網站平台(以下簡稱ecity手機建站平台),授權甲方進行使用與服務。基於雙方往來關係之所需,締結本合約書,雙方同意並願遵守之。條款如下:
第一條 ecity關於手機建站平台
ecity建站平台為乙方所研發並擁有合法著作權與版權的手機網站架設系統。如因甲方在執行ecity服務時,如第三人對ecity建站平台及商業權利有任何問題、主張或債權,概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第二條 甲方之義務與權利
義務
- 甲方簽約時要支付給乙方新台幣30,000元保證金,購買作業主機。
- 甲方利用乙方提供專屬QRcode,印刷在平面文宣,讓他人掃瞄後,註冊建立手機雲網站。
權利
1 甲方可將ecity建站給任何人使用,只要掃瞄QRcode,註冊以手機門號開通,一個手機門號只能註冊一個網站,只要建站,不需再支付費用,自動配置網址,可長期使用,沒有期限,但須遵守政府法令放置網站內容。
2 甲方所發的QRcode,如經開站,可在所發的QRcode建站的網站下方自動有跑馬燈宣傳資訊,每日播放8小時,播放時段為每小時的40分至59分時播放。
3 甲方有權要求將所有 ecity 註冊開立的網站客戶,移回自己指定的機房,乙方必需完全配合與協助,但所有的設備及網路頻寬由甲方負擔。
4甲方所發的QRcode最多能註冊1個帳號。
第三條 乙方之義務與權利
義務
- 提供ecity手機網站架設系統、連線頻寬給甲方開站用戶不限期使用與服務。
- 維持所有網站的正常運作及每周將資料備份一次。
- 協助甲方了解ecity手機網站架設系統,並於甲方服務客戶時給予適時的協助。
- 甲方專屬QRcode註冊有300個帳號以上,且實際有維護網站內容有500個以上,乙方應退回第二條甲方支付給乙方,購買作業主機新台幣10,000元的費用。
權利
- 甲方所發的QRcode,如經開站,可在所發的QRcode建站的網站下方自動有跑馬燈宣傳資訊,每日播放16小時,播放時段為每小時的0分至39分時播放。
- 甲方ecity QRcode手機建站註冊的客戶,如只註冊無登錄維護或沒有放置內容,乙方可刪除其註冊帳號及網站。
第四條 合約責任
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一方應承擔之義務,應按照相對人的要求自行改正,造成損失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保證,甲方ecity QRcode手機建站註冊的客戶可長期使用,沒有期限。
乙方如無不可抗力原因(不可抗力定義與《民法》中規定一致),甲方ecity QRcode手機
建站註冊的客戶可無法使用時,應賠償甲方的損失,以甲方已付的文宣印刷費用總額為最
高額。
第五條 法律適用
本合約書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任何條文之修改或刪除應以書面為之。任何因本合約書而發生之爭議或訴訟,敗訴之一方應負擔他方所付出之律師費或其相關支出。
第六條 協調或補充
若對此合約書之釋意有疑問處或未規定之事項,雙方應秉持互惠、公平原則,另以誠意協商或補充解決之。
第七條 管轄法院
本合約以 地方法院為債物權及智慧財產權履行地,如有爭執,雙方同意以 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本合約乙式貳份,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甲 方: 代表人: 蓋章:
地 址:
電 話:
乙 方:雲香莓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長興 蓋章:
地 址:雲林縣虎尾鎮安溪里184-16號 統一編號:53391673
電 話:05-6324985 0982-324985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